锥形钢管去产能既要靠市场压力 也要靠行政手段
锥形钢管去产能既要靠市场压力,也要靠行政手段。
市场压力有时并不足以使连年亏损的企业关停,它们会变成“僵尸企业”,苟延残喘于市场的缝隙中。这时就要靠行政手段发挥作用。但行政手段要与市场压力相结合。如果是以立军令状的方式进行层层分解,部分具体执行就可能与市场的要求出现背离。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产能会在指标要求下被关停,例如,国有企业更容易接受政府部门的要求,而它们的产能可能比较先进;较不发达地区的产能短期内盈利性较差,但对于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比较强,未来可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。
上半年去产能中出现的价格上涨,也是一些行政手段与市场形势相背离的一种表现。在市场供需状况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,去产能却被要求加速推进,而不是根据市场形势有所调整,这既现实地减弱了供给能力,也使市场形成了单向的预期。
去产能仍然需要行政手段,但它应该被限制在法治化的框架内。如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那样,依法依规处置或关停。也就是说,不是根据产能数量指标,而是根据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标准,进行处置和关停。同时,对产能过剩领域的新上项目、新增产能或淘汰产能死灰复燃的,要严肃追责。